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結婚的時代早已過去。如今崇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只要是相愛的兩個人,到了法定年齡即可結婚。
你說的這種情況不僅僅局限于商丘,各地都一樣。兩個人由初識,到彼此有好感,繼而相愛。那么,相愛的兩個人在見過對方后,若雙方父母都沒意見,男方就會主動征求女方意見,商議下聘禮、訂婚的事。訂婚幾個月或者半年后,時機成熟,倆人步入婚姻殿堂。這樣的好事順理成章!
你要根據自己情況而定,見過雙方父母后,想盡快結婚也行,不想那么快,延長一年半載再談婚論嫁也沒關系,只要你和男朋友商量好都可以。
至于還有哪些風俗習慣,好像有這幾種說法
1.一般本命年不結婚。
2.選雙頭日子結婚的多,如初六,十六,二十四等。
3.結婚前一天晚上,新郎新娘不見面。
4.結婚第二天,娘家哥哥和叔叔等親人去新郎家看看,坐在一起吃個飯。
5.結婚第三天回門,也就是結婚第三天新郎新娘帶著禮物回娘家看望娘家人。
……
現在,新時代新風尚,沒那么多講究了!
這位朋友提到的問題好幼稚,自己小舅子結婚隨禮多少?那還不是你媳婦說了算!除非你當家作主,但前提是必須你掌管著一切經濟大權,可你得有完全的絕對優勢如:公職人員(機關干部或某企業老總)、有自己的公司或經營其它生意、做自己的老板,讓老婆和親戚全都仰視于你;否則,你只有乖乖的聽從老婆吩咐。說正題,至于你們那里的民俗鄉規如何我并不知悉,也不知你的經濟狀況咋樣,更不知你的為人處事、以及你和丈人家的關系是否和諧等等;我只能把我們這里的鄉村民情和農村紅白喜事的大致隨禮情況簡略地介紹一下。昨天我同學的兒子結婚,我就把當天禮單上主要至親隨禮情況簡要列出幾單,也許對你有所幫助。同學有兩個大舅哥、一個小舅子,外甥結婚大禧自然少不得大禮一份;每人3000千,其后便是當姑的原本準備上禮5000千,可一看人家當舅的上禮3000千、咱也不能壓人一頭不是?所以,當姑姑的和舅舅們一樣3000千。接下來上場的同學的親弟、也即新郎的親叔,一瞧當姑的、當舅的都是3000千、一想咱也不能丟人呢,原想2000千不算少了;可妝化好了、鑼鼓已敲響了,再說肚疼不想上場遲了!一咬牙,掏吧,這個場面可不是討價還價的地兒!前面墊戲演吧,這下真正的主角有條不齋地上場了。同學的女兒新郎的姐姐,這時從挎包一里掏出來新嘎嘎的一疊百元大鈔放到了禮桌上10000萬元整;這還不算,另外又從兜里掏出200元說:給大伙買幾包煙、幾斤糖,謝謝大伙這幾天的操勞,辛苦了!
我就是商丘的,這里的彩禮最少要15W左右,還得要求有車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結婚的時代早已過去。如今崇尚男
說到商丘市的彩禮,可以說也是有目共睹的,因為作為一
謝謝邀請! 所謂的彩禮,本是一種禮意、禮節、或禮儀…